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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要求商品房不得捆绑销售车位、装修包等产品

发布日期:2019-06-19 浏览量:805

海口市住建部门6月18日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》,加大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控力度,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捆绑销售,要求(或变相要求)购房者选择二次装修或升级装修,自己收取购房指标费等购房合同约定价格之外费用等行为。

《通知》中表示,根据市民近期投诉,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,发现有少数商品住房项目存在可能涉嫌捆绑销售的行为。为了从源头上遏制违规销售行为的发生,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,保持海口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,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捆绑销售行为,不得捆绑车位、装修包等产品进行销售;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要求(或变相要求)购房者选择二次装修或升级装修;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指标费等购房合同约定价格之外的费用。

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,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以上事项,一经发现有违反以上事项行为,必将严肃处理。

附通知全文:

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

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:

近期,根据市民投诉,我局进行了调查,发现我市有少数商品住房项目存在可能涉嫌捆绑销售的行为。为了从源头上遏制违规销售行为的发生,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,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捆绑销售行为,不得捆绑车位、装修包等产品进行销售;

二、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要求(或变相要求)购房者选择二次装修或升级装修;

三、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指标费等购房合同约定价格之外的费用。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严格执行以上事项,一经发现有违反以上事项行为,必将严肃处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2019年6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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