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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年底全面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统一窗口办理

发布日期:2015-03-01 浏览量:1139

3月1日,备受瞩目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实施。目前,我省各市县已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立、职责整合工作,力争2015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。

“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未成立以前,各部门仍按原来的规定继续发证,老证依然有效,不会影响利害关系人的利益。”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(不动产登记局)负责人介绍。

“不动产登记能让当事人少跑路,方便老百姓办证。”该负责人说,统一登记实施后,将各类不动产登记统一到一个部门办理,实现一个窗口对外,减少了老百姓办证环节,也提高了政府行政效率。

此外,不动产统一登记还能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,不动产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、有关部门还可以依法查询、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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