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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月9日,推出小微企业月销售额3万提高到10万免征增值税!

发布日期:2019-01-15 浏览量:896

2019年1月9日,推出小微企业月销售额3万提高到10万免征增值税! 

 

2019年的第一个月,国家税务局就给小微企业一个大大的红包,1月1月刚实行新个人所得税让每个纳税人享受到了极大的福利。这次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,真的是抚慰了小企业老板的心,这个冬天不再冷。

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个大红包是怎么构成的?

1、放宽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,同时加大小微企业的优惠力度

小型微利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是税负降至5%

小型微利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是税负降至10%。这项政策几乎能够覆盖95%的纳税企业,国家真正做到让大家都能享受到这次红利。

2、小微企业、小规模纳税人、个体工商户,蒋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提高到10万,对于初创期企业,这项政策真是雪中送炭。月销售额为10万以下的就不用再交增值税了。

3、允许各省(区、市)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在50%幅度内减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印花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
4、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,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。

5、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,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。

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,实施期限暂定3年。

国富民强,为祖国点赞!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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